一、我县化工企业的现状
(一)化工生产企业分布情况。
我县化工生产企业分布较散,产品不一,除***外,其他镇办都有化工生产企业。
(二)企业数量。我县共有生产、储存、使用、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135家,其中生产企业9家,使用企业2家,经营危险化学品(带储存设施的)企业2家,经营危险化学品(不带储存设施的)企业40家,加油站72家,农药生产企业5家,另外还有4家化工企业,1家专门处理危险废物的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。
二、2016年以来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评级情况
2016年下半年,对全县42家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级,其中13家经评审公司认定不属于化工企业,另外29家其中“差”3家,“中”25家,“优”1家。按照全省“大快严”紧急行动和“八条断然措施”规定,2017年7、8、9月份,在县化转办的安排下,组织了3次专项检查。对三评级一评价中3家“差”的企业和3家中评的企业已拆除化工设备,退出化工生产市场。另外1家安全评级“中”,环保评级“差”的企业拆除生产管线,所有油罐进行了清洗,停产停业。
三、存在问题
近年来,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不断,特别是2015年“8.12”天津港瑞海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,人员伤亡严重,经济损失巨大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按照习总书记、李克强总理的批示指示精神和上级安监工作的要求,我县对化工及危化企业不间断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,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,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,但还存在着以下问题:
(一)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、使用、储存单位布局分散,已不符合化工产业政策发展要求。
(二)化工方面专业人才缺乏,驻厂安全员未落实到位。我们安监局化工方面的执法人员较少,一线执法人员没有化工类专业的,在危化品监管方面存在弱点,监管水平有待提高。
(三)全县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。多年来,我县没有重新修订应急救援预案,发生事故后,缺少统一指挥机构,应急救援物资缺乏,调配困难,造成现场救援时间过长,损失扩大。
(四)无危险化学品经营集中区。***无危险化学品经营(除加油站外)集中区,各县区政府合理规划产业布局,积极推进危化品经营单位入场经营,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、统一管理、专门储存、专业配送的要求,我县未规划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区,不利于危化品的安全管理。
(五)因环保改造,煤改气过程中增加的安全隐患问题。近年来,随着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,许多企业在煤改气过程中,因安全管理不到位,发生多起生产事故。潍坊市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“12.19”燃爆事故,就是该公司在由燃煤热风炉切换燃气热风炉时引发爆炸并发生火灾。该事故造成7人死亡,4人受伤。
四、对当前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
按照当前省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,到2020年全省化工企业进化工园区,当前我县化工企业正处在新一轮四评级一评价阶段,针对化工企业当前现状,提以下建议供参考。
(一)充分发挥两次评级评价的结果。借鉴上一次三评级一评价的结果,严格四评级一评价工作,对两次评级差的企业,果断采取停产措施,坚决予以关闭淘汰。对上次评级中、优,这次评级差的企业,采取停产整改,规定时间内整改不达标的,予以关闭淘汰。
(二)加大政策扶持。针对关闭淘汰的企业,在企业拆除设备设施,职工分流等方面给与一定的资金扶持,保证他们平稳度过,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。
(三)优先剩余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工作。对两次评级评价保留下来的化工企业,待我县化工园区划定以后,在严格入园标准的情况下,优先安排他们入园,早日完成全县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和入园工作。
(四)建议化工园区建立后,专门规划危化品经营集中区。
(五)建议燃气主管部门、环保、安监成立联席会议,各司其职,互通信息,共同加强对企业“煤改气”工作的安全监管,严格风险分析和管控,杜绝事故的发生。
下一步,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,抓好日常监管工作,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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